在2021年县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涉酒的违纪违法和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既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二届省委八次全会、七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也是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全县各级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纪律保障。
刚才,X同志通报的典型案例涉及的人和事,相信大家已有所耳闻。县委决定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正是居于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考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安排,更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务实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召开此次警示教育的主题和意义
经县委研究,本次警示教育聚焦“涉酒违纪违法案”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两个主题进行。20XX年,县纪委监委查处违反“禁酒令”X人,公安机关查处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酒驾醉驾X人,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总数的X%,占比之高,已到了必须“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时刻。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上看,2015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在脱贫攻坚领域投入了X多亿资金,在水、电、路、气、汛等基础设施以及种植、养殖等产业上实施了上千个项目,一大批资金、项目的投入,极大改善了县域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干部存量少,尤其是“懂经济、懂项目、懂经营”的干部更少,这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质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埋下了廉洁自律的风险。20XX年,县委邀请第三方审计单位,仅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产业项目审计评估后,就发现了X多个问题,县纪委监委也查处了XX等一批违纪违法干部,从查处情况看,套取、侵占、诈骗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弄虚作假、决策“拍脑袋”、审批乱作为导致资金超拨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成为了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来源,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