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机关申报程序学习型机关创建标准
为切实加强我县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强化能力,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的学习型机关建设,特制定以下创建标准。
一、组织建设
1、有学习型机关建设领导组,一把手任领导组组长,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第一责任人,且领导组内分工明确,任务具体。
2、领导干部组成理论学习中心组,有专门的理论辅导员,负责组织和辅导学习。
3、一般人员在工作部门和地点基础上成立学习互助小组,设组长,负责小组学习的召集和辅导。
4、要建立学习会制度,即集体学习。学习会要固定时间,有专人主持、辅导。
二、制度建设
1、要制定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学习次数、笔记字数、 心得体会篇数等。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50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5次时间不少于30小时,每人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 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
2、要制定学习考核制度,包括学习签到制度、请假制度、考试制度等,并将考核情况装入被考核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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