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 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2、 党员领导干部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注意形象,注重实效。
3、 党员领导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挂钩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困难群众等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联系1-2个基层学校和单位,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4、 在局机关党员中广泛开展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局机关党员每年应抽出一定的时间,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5、 学校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应突出培养“四有”新人、建设和谐校园,推动科研等事业发展、造福人民等主题,积极探索和落实各类有利于加强党员与群众联系的载体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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