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乡人大及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
尊敬的各位省、市人大领导:
按照省里确定的调研题目,以县乡人大工作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历史资料等有效形式,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县乡人大工作
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乡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管理地方人或事物的权力机关,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既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同乡镇人大保持经常联系,紧密沟通,积极发挥两级人大作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工作情况
1、认真召开县乡人大会议。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3天左右,无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2天。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履行相关法律职责和程序。乡镇人代会按法律要求每年举行两次,会期不少于1天。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内容基本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进行,具体召开时间由主任会议确定。
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核心,我们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逐渐充实工作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制定了《辉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使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行使有法可依,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除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外,还将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列为重大事项,由常委会依法审议作出决定,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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