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为接续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全县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奋力走出一条具有三都特色的民族腾飞、乡村富美、县域赶超之路。
到2035年,全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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