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并作为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对外发布。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三农”工作全面转向乡村振兴的历史关口,我省如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就省委一号文件决策部署,记者采访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国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奋力迈向乡村振兴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王国发介绍,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将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如何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又该如何将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聚焦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在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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