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那么您就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献血者:
年龄:18—60周岁
体重:男≥50公斤 女≥45公斤
血液:
收缩压90~140mmHg
舒张压60~90mmHg
脉压差≥30mmHg
脉搏:60~100次/分钟
心肺、体温正常
献血过程
1献血登记: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均可)进行献血登记;
2填写表格:
首先认真阅读《无偿献血登记表》;然后详细填写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体检:
血压,乙肝表面抗原,血红蛋白等;
4清洗消毒手臂:
爱尔碘消毒,消毒后请勿再接触消毒部位;
5采血:
请坐在采血椅上,刺穿前请握紧拳头;一旦采血针刺入静脉,拳头作握紧、放松的连贯动作直至采血完毕。
6止血:
采血完毕起立时,不要过猛。止血绷带请于20分钟后去除,以防皮下血肿
7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
请仔细核对献血证上献血者的姓名、证件号码及血型。若有错误请及时与发证的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不要空腹,可以吃些清淡的食物,如稀饭、馒头、咸菜等。
2献血前一天不要喝酒,不要吃鱼、蛋、奶、肉、油条等脂肪或蛋白含量高的食物,保证充足睡眠。
3别忘了携带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
4了解一些血液生理知识,避免不必要的紧张情绪。
5献血前把两臂洗干净,如有条件最好洗一次澡。
长春市献血者及亲属返血政策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以下用血奖励:
献血者本人在献血后5年内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享受本人献血量3倍的免费用血,5年后可以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献血者献全血累计达到1000毫升以上(含1000毫升)的或者捐献机采成分血5个治疗单位以上(含5个治疗单位)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医疗临床用血。
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在医疗临床用血时:
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参加无偿献血的只限献血者本人使用;
2003年1月1日以前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享受献血量双倍的免费用血;
2006年8月1日以后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累计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返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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