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住赣全国政协委员傅克诚、黄跃金、李华栋、汤建人、刘上洋、陈清华等联名提交了《加大〈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力度,确保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案。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四十三次主席会议上,该提案被确定为2016年全国政协重点督办提案。这是住赣全国政协委员首个重点督办提案,充分体现了全国政协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持续关心和重视。为进一步了解《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原中央苏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4月至5月,由黄跃金、傅克诚、刘上洋和陈清华率队分成三组,先后赴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等原中央苏区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的主要成效
《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主要领导同志既挂帅又出征,有关部委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各地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把加快振兴发展作为重要战略机遇,感恩奋进,苦干实干,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如涉及赣州236项具体政策(事项)中,有209项得到落实;涉及吉安131项中,有116项得到落实;涉及抚州25项中,有16项得到落实,原中央苏区呈现发展持续向好、后劲加速发力、党群合力同心的良好局面。
1、解决民生问题成效显著。苏区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完成了83.4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2.32万公里农村公路、6万余公里电力线路改造任务,红军烈士遗属遗孀及后代全部住上新房,有效缓解了住房难、出行难、用电难等问题;解决了522.7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薄弱中小学校4214所,建设幼儿园2769所、县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1323所;落实了6.5万“两类”困难人员抚恤补助资金;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人口减少13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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