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XX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罕见低温等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当前,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确保春节期间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生产正常、运输畅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城乡居民过节物资需求。根据食品等物价波动情况,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地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支或由地方财政另行安排;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地方财政安排。
二、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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