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021-04-01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定》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第四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二)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三)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


对以上机关、单位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


全文约3606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1. 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上的点评讲话汇编(3篇)
  2. 民主生活会对照“四个带头”检查存在问题深度剖析
  3. “习语”金句选编100篇
  4. 国企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5. 党员领导干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汇编(12篇)
  6. 医院副院长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发言材料
  7. 主题教育个人自学计划表
  8. 支部班子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
  9. 乡镇党委书记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10. 机关单位党组书记在2024年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11. 党员领导干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12.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上年度整改+四个带头+个人事项+典型案例)
  13. 2025年学校党建工作计划
  14. 县团委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15.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
  16.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点评意见(6个点评意见)
  17. 2024年公司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18. 宣传委员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19. 上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 市交通局副局长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文章排行

微信端二维码

  1. 扫码进入《老笔杆子》微信端

客服二维码

  1. 扫码联系《老笔杆子》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