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为保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在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向市委党史
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3.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4.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
5.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6.组织开展巡回指导工作,为巡回指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7.编发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专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严格控制简报数量,重点刊发指导性强、示范性强的信息。
8.做好与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络,搞好上传下达。积极配合省委巡回指导组开展工作。
9.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总结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下设 5 个组,即综合组、学习组、宣传组、实践活动组、巡回指导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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