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由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的根本宗旨,但是这个宗旨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据党史记载,最早明确地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是毛泽东在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去的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相当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九个字不能变,一个字也不能少、也不能多,变了就脱离了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必须是全心全意的,而不是三心二意,不能有任何折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偿的,而不是有偿的。通过这九个字要深刻体会到必须走群众路线,思想和行动必须考虑到群众,必须和群众在一起,一旦脱离了群众,一切都等于零。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七大通过党章是在1945年,党章中体现的“为人民服务”思想的集中体现,是1944年9月8日毛泽东所作的“为人民服务”的讲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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