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统筹配套的原则。
第三条 党务公开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随时公开四种时限进行。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支部设置及党员构成分布情况;
2、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
3、党支部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发展规划;
4、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2、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交办任务情况等;
4、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和违纪案件查处等方面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以及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6、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等内容;
7、本村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
(三)逐段公开内容
1、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动态工作情况;
2、重大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3、其他分期完成工作进展情况。
(四)随时公开内容
1、重要事项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党支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点项目安排;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重大灾害救助;以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其它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等情况;
2、奖惩情况:主要包括党内各类表彰和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处理情况等;
3、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对党员、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4、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村党支部班子的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情况等;
5、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下列党务信息依法不予以公开:
(一)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需保守秘密的;
(二)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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