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事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党务、事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务、事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对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基本原则
1、牢固树立“百姓是天,客商为重,企业至上”的理念,服务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2、符合《党章》、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不违反宪法、法律,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3、尊重、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
4、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开对象,结合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知情参与。
三、公开内容
要围绕加强效能建设、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公开的内容,凡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和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适宜向党员公开的,向党员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全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软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意见等。
2、职能职责以及办事依据、程序、时限。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软环境建设信访投诉、督查督办、考核评议的有关规定,办事的流程、时限。
3、软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制度规定;软环境建设督查情况通报;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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