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知
中心各窗口,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县委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摘帽快跑”等各项中心工作,决定在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此推动中心的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群众对中心依法行政“知晓度”和社会“满意度”,特制定 XXXX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中心主任黄华成任组长,副主任芦明任副组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窗口负责人组成。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XXXX年5月1日―5月30日。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为宣传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为普遍宣传阶段。
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为重点宣传阶段。
三、宣传重点
(一)加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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