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看革命成功的意义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集中学习会上的发言
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科学概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性质、动力和前途等问题,作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并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概括为“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的,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的结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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