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研判制度
线索排查要求排查人员必须深入教师、深入班级、深入学生,持续不断地展开内部排查,做到校内校外、教师学生全覆盖。排查要深、要细、要实,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摸排清理掌握情况。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对排查到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研判,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三、形成工作合力。排查人员要与村委会及派出所沟通联系,信息互通互信,掌握周边舆情。
四、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管理,确定专职信息员,明确报送时间与报送渠道,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教育局汇报。
五、对没有排查出来的线索,经过其他渠道排查出来的,要对排查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下载文件后查看完整、高清内容。(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