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门市委200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海门市委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快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履行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事业的兴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地位。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从职责上对市委常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分工,明确到人。市委常委根据分工,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终。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年初,市委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市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市委分管领导分别与联系部门和乡镇签订责任状,同时,各乡镇和部门按照市委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张健案件发生后,市委一方面及时深刻剖析了该案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教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规定,对五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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