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xx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就在全市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在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的团结合作,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和决策程序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发扬民主、求真务实等基本原则,总结完善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明确决策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村级党组织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村大额款项的支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筹资筹劳方案;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和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及村集体财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当前,各地尤其要把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纳入“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范围,进行民主决策,确保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规范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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