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四议”即:党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
一、实施“四议两公开”的主要内容
1、民主自治范畴之内的重大事项:涉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本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规划、落实;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征用、出让和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本村建设规划;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建设承包;集体房产、场地的租赁;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举债;文化事业的建设;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的支出等。
2、有关政策的落实:如生育证的发放、人口出生情况,节育落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户确定、“五保户”对象的确定及供养;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等。
3、县乡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涉及基础建设,土地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村发展大局的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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