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广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8〕54号)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XX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局在建续建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我局实施工程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事故的目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行业监管开展工作。由局安委会牵头,局执法科、文化科、旅游科及局属基层单位配合,对正在实施的各类新建续建工程进行重新排查和检查,确保检查领域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二)治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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