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向“三线”拓展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整治路域环境“脏乱差”问题,擦亮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从根本上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街道范围开展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8月底前,全面消除辖区内高速路、国省道、县乡道、村际连接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杂物,打造公路沿线整洁、有序、靓丽环境。同时,明确路域权属,沿线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公路沿线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治理后路段统筹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托管范围,形成全覆盖、无缝隙、常态化环卫管护格局,整体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二、治理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高速路,国省道,县乡道,村际连接路。
三、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街道内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重点路域沿线可视范围、交通要道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彻底消除沿线存量垃圾、卫生死角、建筑垃圾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废弃物,喷划公路标线,沿线树木涂白等,彻底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同时清理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清运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严禁就地掩埋或焚烧。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街道召开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各管理区、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保障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全面治理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注重长效”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和治理台账,全面、有序开展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治理后的国、省道和县乡路统筹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托管范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脏乱差反弹。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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