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XX市委和XX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XX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XX市第十四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就在全镇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XX市委、XX市纪委和XX市委、XX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为指引,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按照注重惩防衔接,健全制度机制,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治腐预腐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努力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对象
全体镇村干部,包括各村(社区)组长。
(二)治理内容
1.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在惠民补贴、村公项目、扶贫救济、低保社保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牵头单位:财政所
责任单位:经发办、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2.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牵头单位: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土地征收流转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和改造资金,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牵头单位:经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公共服务和窗口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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