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低保制度的公正实施,根据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县民政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重点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的目标,确保动态化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治理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
重点查处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乡镇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问题。
坚决纠正“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6月5日前)。
针对当前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各村居实施。
(二)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20XX年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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