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思想认识转变材料
在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作为一名政法队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为关键少数的“头雁引路”作用,坚持带头学习、带队研讨、晨读夜诵、深学透悟,真正实现了思想洗礼、灵魂净化,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同时,也不断将思想认识水平推升到与新时代政法队伍职责使命相适应的高度。
以前,我跟身边很多同志一样,认为政法队伍对党忠诚关键在于行动,在于讲政治、顾大局、听党指挥、令行禁止,在于落实上级指示不走板、不走样。但在此次精研细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思想和“十六字”总要求、重要训词精神的过程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认识还是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的。
政法队伍作为捍卫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仅仅具备讲政治、顾大局的政治自觉和听党指挥、令行禁止的行动自觉,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形成一种厚植于灵魂深处、自内而外迸发的,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自觉。如果没有这样的一种思想自觉作为先导,那么所谓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就如同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经不起新形势新风险的挑战,更经不起人类历史风云变幻的考验。
对于政法队伍这样的纪律部队来说,由于有严格的党规党纪、警队纪律进行约束,想要形成政治自觉——跟党走和行动自觉——听党指挥,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绝大多数党员民警都能做到。但要想形成符合新时代政法工作需要的思想自觉——想党所想,却绝非易事。它要求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履行公安队伍职能任务时,自动自觉地加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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