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共安排12项议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5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3件,审议了1项法规性决定,听取审议了4个报告,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下面,我作个小结。
会议表决通过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条例。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是落实国家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部署,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的重要立法。
条例紧密结合首都实际,紧扣监管职责和属地责任,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行为规范,健全了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了风险防范处置措施,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首都金融稳定、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制定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的重要举措。
条例紧扣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对于推动生态涵养区保护发展、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保守国家秘密条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综合防范、创新驱动”原则,总结和固化首都保密工作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完善了管理监督制度,规范了保密管理工作,对推动首都政治中心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宣传普及,切实保障几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对禁毒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对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对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决定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大家对法规草案、决定草案总体上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吸纳,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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