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提高全局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依法治税水平,适应新时期地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局创建学习型干部队伍的整体要求,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地方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提升组织创新力为根本,倡导和鼓励全员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进行多层次、多形式、大规模的岗位知识培训,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学习型队伍等项活动,全面提升全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文化水平。
二、组织机构
加强教育学习,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学习风气,各部门领导要自觉成为学习活动的先行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带头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做勤于学习,乐于学习,善于调研,勇于创新的表率。全体干部要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培育浓厚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投身到学习中。为做好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我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股。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学习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十一”讲话;《共产党员》、《求是》上的典型文章;当前时事政治等项内容。
(二)业务学习
《财务会计》、《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地方各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新的政策、法规、上级下发的文件等税收基础知识,以及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
四、学习方法及目标
(一)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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