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报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资料的通知》和市局党委《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单位扎实有效抓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时督导和掌握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有力推进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根据市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现制定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公安部厅党委、市局党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联络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高品质完成“自选动作”,提升工作方式方法,打造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XX经验”。
二、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工作是比照市局党委制定下发的《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目标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并与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联络指导工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坚持政治建警方面。
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工作开展监督,通过“四个狠抓”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对各单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整治顽瘴痼疾方面。
围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参股借贷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开展督导检查。
(三)坚持自查自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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