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值班工作通知
各乡镇(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经开区,人武部,创新区,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年中秋节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值班工作安排印发你们,并就中秋节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县级带班负责同志要在岗(办公室)带班,科级值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县级带班领导因在一线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而离岗(办公室),应向市委值班室报告备案。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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