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范文
公共文明是衡量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尺,2021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创建周期第一年,我镇根据《xx区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扎实做好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打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醉美xx镇”,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为宗旨,紧紧围绕xx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从最差最脏最乱的地方下功夫,在地方特色板块做文章,坚持外在形象优化塑造与内在道德文明弘扬提升并举,抓建设、促教育、重管理,不断提高集镇文明形象和公众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对标对表“两个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落实《xx区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xx镇所属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功能文明、环境文明、行为文明、氛围文明的良好环境,确保xx镇负面清单不出问题,特色加分有增量,助力xx区年度测评成绩名列全市前列,为2023年xx市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宜居宜业环境,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增强公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助力xx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整治镇容镇貌
1、镇区主要路道落实门前“三包”,沿街商铺做到入户经营,对集镇临街(路)商铺全面进行摸排,形成管理台账,与商户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和要求,按照“自扫门前雪”的原则,划定卫生责任区,督促商户做到入店经营、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严禁沿街商铺搭建影响镇容镇貌的临时遮阳雨棚等建筑;严禁路边摊点乱摆乱放,严防流动摊点随停随放。(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环保办、各村、集镇;责任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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