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总支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中共BB局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和完善党总支内部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总支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深化改革,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推进BB的高质量发展。
(二)紧紧围绕BB“三化”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以“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保护船员权益,维护国家主权”为中心,切实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BB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三)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走在前、做表率,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 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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