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全县公安民警、职工、辅警:2015年以来,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近期,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XX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正在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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