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派出所整改问题清单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在前期学习教育环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查纠整改环节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制定本清单:
一 、 总体目标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锚定“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聚焦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摸排顽瘴痼疾的存量,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及违规取保候审;接处警不规范;见警率低、管事率低;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顽瘴痼疾,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形象声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 、 整治内容 、 措施及目标
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 规定” 问题
1 、整治内容:
(1)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等指示的。
(2) 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等处理意见的。
(3)要求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或者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的。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的。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7) 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8)不主动、不如实记录、不报告的。
(9)有其他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
2 、整治措施: (1) 排查梳理。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监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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