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除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1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本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巩固取得的成效。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行为以及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蔬菜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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