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加快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收集处理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到2021年底,顺庆城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县(市、区)至少1个街道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三大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面规范稳定运行,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处理。到2023年底,市辖城区厨余垃圾全面实现集中处理,各县(市)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市本级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三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各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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