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地质灾害事故的应对工作:
(1)超出村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村、跨领域的地质灾害事故。
(2)镇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地质灾害事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镇人民政府、各镇直单位和村(居)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XX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负责本镇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有关组织机构,在镇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XX镇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刘何庚
第一副总指挥:刘忞
副总指挥:徐晨
成员:镇机关各办主任、各村(居)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应急处置与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封锁事故现场,疏散地质灾害区域内有关群众,控制灾害扩大等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情况。
3.负责抢险救援具体方案和措施等问题的决策,并组织落实,或者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处置和救援工作。
4.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
5.负责对新闻媒体的情况通报工作。
6.负责灾害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1.迅速、准确报告原则。
2.主动抢险原则。
3.生命第一的原则。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灾害事故的原则。
5.保护和救援群众生命财产,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全文约4037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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