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纪委在全市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
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纪委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镇纪委工作人员均为2016年5月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担当作为方面还存在着不足。虽然镇纪委人员参加过县上举办的培训班,但培训时间短,独立办案经验相对少,对案卷整理归档等业务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对“度”的把握还欠功夫。在实际工作中问责的“度”的把握直接关系到问责效果和全局。太过了,对整个监督执纪形成大的障碍。因为纪委人员离不开乡镇的工作环境,如果人人对纪委有抵触情绪,必然造成工作推进难;太轻又起不到震慑效果。对“度”的把握是决定工作效果的关键。
三是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难,主要是思想上有障碍。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职责。
四是历年对“三资”监督管理的不到位,致使个别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有些问题因时间太长、牵扯因素多,一时无法清理,工作推不开,群众意见大,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充分运用“学思践悟”精髓,破解工作中执纪问责中 “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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