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高校)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学校师生党员的党性观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相关党规党纪,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各二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做出安排,保证每名党员都必须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保证质量。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x次,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讨论并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委会委员参加,每月召开x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xx作,处理支部日常事务。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每月至少召开x次,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支部决议,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每季度上x次党课,重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党的知识教育和解读国际国内形势等。
5.党日制度。将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日,用于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等。要坚持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体现党的生活特点,明确党日活动主题,使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有实际效果。
第三条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各二级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召开x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同意。会前要深入学习、广泛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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