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20XX年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税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切实提高税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释放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红利,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认真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XX年-2022年)》(税总发〔2018〕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印发的《全省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XX年-2022年)的通知》(皖税发〔2018〕100号)和阜阳市税务局印发的《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阜税发〔2019〕5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太和县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太税发〔2019〕55号)。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保证各项行动任务顺利完成,我局成立了以刘芳局长为组长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其他事项的开展。县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任务的组织落实、沟通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报告等工作,收集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股。
三、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阜阳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省委、省政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力争我县税收营商环境评价在全省进入上游行列。
最终达到20XX年底,复制推广全国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年度纳税次数减少至7次;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实现网上办理;纳税基本信息80%可共享。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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