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织实现党建有效覆盖工作汇报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带动作用,做到“方向由党组织把握、活动由党员引领、群众由社会组织凝聚”,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由党内到党外、党员到群众的延伸。
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立足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和优秀榜样。
一、夯实工作基础
区分新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行业特征、规模大小等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实现党组织建设在新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
一是单独组建,属地管理。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且运作比较稳定的新社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可以单独建立党组织,隶属所在地或行业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
二是联合组建,协同管理。对规模较小、党员人数不满3人的新社会组织,按照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由3―5家新社会组织联合组建。
三是委托培养,挂靠管理。对仅有个别党员、不具备建立联合党组织条件的,将党员的组织关系依托新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或社区党组织,实行挂靠管理。
四是联络培养,规划管理。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却没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就近安排属地党组织或主管单位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工作。
二、提供人才支撑
第一,根据新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和不同需求,选优配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从新社会组织管理层中产生,也可以通过外聘、思想汇报专题内选、选派等方式选配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
第二,派驻高素质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从业务主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选派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调研会等形式,掌握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情况,及时指导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根据新社会组织建设的需要,研究制定骨干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通过专题培训、结对帮教等途径,提升新社会组织骨干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人才保证。
三、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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