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并党组织: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经20XX年第二次党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公司委员会
20XX年5月11日
x×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及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是指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涉密人员”是指掌握、知悉和管理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秘密分为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定义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凡是涉及国家、企业利益的重要文件、信息、数据,要根据以上要求设定密级,加以保护,从源头上保证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保密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在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二)建立健全公司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监督保密制度的实施。
(三)研究提出公司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和调整公司总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全公司保密技术防范能力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办公设施、通信、办公自动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保障制度和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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