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防止干预司法的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制度保障。
当前,我镇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之一。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落实,现向全镇政法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如下倡议:
1.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2.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3.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4.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政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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