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联盟组建规则
为促进驻X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交流,特别是深化驻涧央企、省企党组织与地方以及其他企业党组织合作,发挥党建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体制,着力破解企业党建不平衡问题,推动国企党建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给合国有企业特点组建相关行业党建联盟。为做好党建联盟组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完善工作研讨、交流学习、人才培育、建言献策等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治理各环节,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落实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X工作布局、实现X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建要求
(一)组建原则
1.广泛参与。联盟对象为驻X的央企、省企、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及企业所在辖区的办事处党工委和其他基层党组织。
2.平等自愿。各企业党组织自愿加入X区国企党建联盟后,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按既有方式保持不变。党建联盟成员为平等关系,在区委统一协调下开展交流合作。
3.分类组建。按照行业相同、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分类组建若干个党建联盟。各党建联盟之间加强沟通协作,促进整体提升。
(二)组建时间
从2021年3月启动此项工作,分步实施,逐级推进。
1.2021年3月底前,由X区委和驻涧央企牵头,完成首批党建联盟组建工作。
2.2021年6月底前,建成3个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地方特色的党建联盟,形成企业党建工作交流合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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