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
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贯彻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带头讲党课制度,每年为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
4.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建设高质量为引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乡镇(街道)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省委、市委、区委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5.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辖党组织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工)委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6.严格对村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并把督查考核情况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7.及时总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践经验,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党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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