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镇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1)
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省委xx全会、市纪委xx全会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x办发[20xx]13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x办发[20xx]6号)要求,我镇党委在全镇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镇直有关单位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镇纪履行监督责任,各分管及包村干部负责相关部门及所包村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压力传导到各村,把责任压实。
(二)坚持群众路线。
一切从群众出发,处处为群众着想,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统筹推进。
镇党委把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推进,同步落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
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五)坚持挺纪在前。
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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