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为官不为”问题座谈会发言提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管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高压反腐,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营造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但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形势下,在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下,“为官不为”现象也随之凸显。我觉得,“为官不为”的核心就是懒政、怠政,不干事,在岗不在状态,在其位不谋其事。从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看,“为官不为”主要有三种表现。
第一种是不想干事。
比如,有的人无利不起早,觉得现在形势紧了,原来拿惯了的好处不敢拿了,有人请吃饭喝酒不敢去了,单位发的福利少了,就失去了干事的动力;有的人觉得自己岁数大了、资历深了,待遇、职务也上去了,该喘喘气、歇歇脚了,就不再主动琢磨工作、主动谋事了;有的人觉得自己进步的机会不多、希望不大,就在机关熬日子等退休了;有的人“规矩多了”,干点儿事不容易了,产生了“什么也干不了”的认识误区,也就不想干事了;有的人对工作有选择性,推诿扯皮,对自己有利的就干、没利的就不干;有的人就是缺乏责任意识,习惯于看摊守业,整天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第二种是不敢干事。
怕出毛病、怕担风险、怕踩红线,把“不出事”作为最大的工作原则;甚至有的人心里有鬼,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怕被牵连出自己的毛病。比如,××现在最主要的矛盾是“综合实力不足、发展质量不高”,解决这一矛盾迫切需要大规模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全县的党员干部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在具体操作上,有的同志就有了顾虑,和客商走近了会不会有官商勾结的嫌疑呀?公务活动中必要的应酬会不会触犯大吃大喝的纪律呀?再比如,在项目建设中的手续办理问题上,有的同志就唯上级政策是举,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绝不敢办,根本没有理解李克强总理强调的“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
第三种是不会干事。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