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2016年,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纪委有力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快准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深入统筹推进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统筹谋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统筹细化目标任务。
通过召开部务会、部中心组学习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广泛征求部领导和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任务分工,组织制定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
二是督促强化任务推动。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每季度组织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部机关领导干部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完成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分级分类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元坤同志带头与全体部班子成员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其他部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郑重承诺。全面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班子成员及时上传责任清单,并根据清单分工内容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长成川梅同志多次对平台填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定期按时填报履职尽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领导带头履职尽责。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班子成员坚持一手抓分管工作,一手抓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通过参加分管处(室)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专题学习等方式,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元坤同志带头,与全体部班子成员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与处(室)负责人和部分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其他部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分别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二、坚持从严治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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