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0〕13号),推进我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指我市15家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有明确地域界限,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及省级工业集中区。
明确园区发展目标
到2023年,力争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超过250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达70%以上,园区发展实现“三提升”,即园区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每个园区设立1-2个业特色明显、带动能力显著的专业化园区,全市园区主、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技工贸总收入比重达70%以上;园区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探索建立园区“亩均论英雄”机制,全市园区单位面积总产值和税收产出强度年均提高20%、15%以上,达到80万元/亩和6.5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园区排名得到提升,对照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体系、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标准、省亩均效益评价体系等指标标准,争先创优,以创带建,力争2-3家园区跻身全省前50位。
激发园区内部活力
(一)强化园区主责主业。
重新界定园区职能,推动园区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主责主业。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除受托管理乡镇(街道)的园区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或由上一级政府派驻机构承担。
(二)配强园区干部队伍。
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入园区工作的,原有身份不变。鼓励熟悉工业经济、规划建设的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畅通园区工作人员交流使用和提拔任用渠道,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以按政策规定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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