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1
二、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 8
三、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制度 10
四、廉政谈话制度 12
五、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 16
六、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18
七、“签字背书”制度 20
八、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3
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5
十、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7
十一、责任报告制度 31
十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 34
十三、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43
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统一负责。公司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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