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进一步加强**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明[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实现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为目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举措,推动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20**年,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国农村精神文明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实现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力争在20**年50%以上村镇成为县级或县级以上文明村镇,为**建设“产业高地、旅游胜地、生态之城”,实现“安徽争五强、全国进百强”的目标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农村传统优秀的民俗文化相融合,设计活动载体,拓展传播途径,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充分利用村居宣传栏、文化墙、提示牌、广播等载体,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容,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农民文化乐园、文化站等场所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传播活动,全面开展“我们的节日”、“身边好人”评选、经典诵读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进乡村,加强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在村镇举办法制培训班,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邀请市普法讲师团,到各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文约3670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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